私はここにいる?
 

此去经年

※食用说明

·中心人物 明弗两只、有打酱油的小爱和该隐(←这两只请不要期待戏份)
·架空、现代、非校园,不适者自行点×
·不是吾辈一贯的文风、想做些尝试、所以前后文风有差注意
·轻微OOC可能存在


赵公明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地址觉得颇为熟悉,就是想不起来。长大之后这种话在嘴边忘了怎么说出口一样的情况越来越频繁。有的是真的埋在记忆里不知哪个角落旮旯儿了;有的则纯粹是装傻,装久了哪天也就真的抛到脑后某只猴子一个筋斗那么远了。 
打车的时候,的哥听到地址叹了一声有钱人呐。赵公明说有钱我不直接叫司机送,只是运气好,交了个混得不错的朋友。的哥嘿嘿笑了两声。 
其实他要硬说自己没有钱绝对会被老天爷打雷劈死,只不过他的财产现在都在老爹手里攥着。不过的哥似乎没有认出他来,说明自己的形象改变还蛮成功的。 
下了车发现那儿是全市只数一不数二的高档餐厅,心里不自觉地盘算起怎么狠宰他一笔,很俗套地,他的视线落在了大堂东面落地窗外那棵繁盛的樱花树上。整棵树,从枝干到末梢,与多年以前的完美重叠。 

小时候弗家和赵家是两隔壁,有着“砸了这堵墙就是一家”的亲密关系。靠着那堵该砸的墙,弗雷家是一株上了年纪的樱花树,公明家是块小花圃——没错,两家都是“平房+前院”式的古老而传统的建筑。不同仅在于,一家是从国外回来,装修成了极简的北欧风格,一家则是土生土长住了几代人,朱漆雕花的木门都还保存着。 
看上去迥然不同的两家,是因为两个年纪相仿的孩子才走得颇近。 
夏日的时候,赵小明最爱拖着个软管,名曰“浇花”实则玩水,闹得high了,还泽被一下墙那边的樱花树,偶尔还包括正好在树下的弗小雷。 
“哎呀,真是对不起。”出现在门口的家伙笑得一脸没诚意,“那个,昨天你换在我们家的衣服还没来得及还你呢,正好你再来换回去吧。” 
弗小雷生气地一撇头,暗金色发丝上的水珠因为惯性被甩落下来,明亮耀眼。 

“设计师说那块地方正好要做个小花园,不然亏了这落地窗,才把它留了下来。”稳重而清雅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,“站着干吗?坐。” 
弗雷绕过他,在桌子对面坐下。 
“今天这里包场,你喜欢这儿就坐这儿吧。” 
赵公明愣了愣,大大咧咧地拉开椅子。椅腿和地面瓷砖摩擦,发出刺耳的响声。 
“这么兴师动众干什么?包场?知道的是见老同学,不知道以为你约会暗恋对象呢。” 
被调侃的青年微微勾起嘴角。 
“还是老样子。” 

青梅竹马的两人,上的是同一所小学,同一所初中,同一所高中。 
赵公明那玩世不恭的脾性,弗雷早有领教并习以为常。 
虽说住的普通,那是因为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不敢轻易易主,赵家可有着规模颇大的家族企业,养出这么个皇帝架势的儿子不足为奇。 
印象里,上小学的时候这种说不上哪里好的性格便初露端倪。 
那家伙是家中独子,家里不知是听了哪里的风俗,从被指使着叫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的年纪就没剪过头发,和女生一样扎成一束马尾整天晃啊晃的,六年间就没达到过校纪的要求;上课还总是不看黑板,他单手托腮的那一副认真样子从来不是冲着老师表示他乖乖听课的,而是用来把弗雷盯得心里发毛。 
纵然如此,纵然老师把手里的粉笔捏得断成四五截,也不敢找一截问候赵小明的脑门 
——免得赵家抽屉里再多一张“医药费”的欠条。 

“说起来,你还有张我的欠条吧。” 
赵公明点点头,抓过一旁的公文包,拿出一张细心对折了两次的纸片。随身带着这一点让弗雷很是诧异。 
即便不展开也知道,纸片上是某个少年干净漂亮的仿宋体手迹。 
“你欠我一本书。” 
再抬头时,弗雷已把方方正正的一块白色推到他眼前。 
“这就是你要的东西。” 
赵公明点点封面上透着水墨风的艺术字笑了笑, 
“弗雷你小子不厚道。” 

初中时两人都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,因为年级里统一订的一本教辅是A3大小,不叫两个人来搬这作业根本没法教。 
那天交作业回来的路上,赵公明也不知怎么扯到回忆录这个话题,央弗雷写本两人嬉笑怒骂的日常。弗雷冷冷回他,不怕将来看都变成黑历史么。 
不怕不怕。对方笑得灿烂 
你自己怎么不写?他只想找借口拒绝。 
哎呦,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只会写议论文啦~记叙文什么是你的拿手好戏,对不?不依不饶的某人厚脸皮地蹭过来。 
我只能写写《论和全优生从小做好朋友的重要性》什么的。 
他攥了攥拳头,告诉自己克制住把他打飞的冲动。 

“那时候为了这书名不是已经争了很久嘛。”赵公明继续用食指戳着封面表达不满。 
“嗯,我提议用‘赌书消得泼茶香’,你不同意。”弗雷看不下去,伸手把书抽走,一副“你不心疼我还心疼”的样子,无视那孩子气的青年习惯性地戳下去,指甲狠狠撞在桌面上吃痛的表情。 
“废话!谁和你‘赌书’?谁和你‘泼茶’?”揉着指头的赵公明声音认真得夸张。 
弗雷无奈点点头:“你只喝酒。” 
“所以我说用‘青梅煮酒’嘛~你是我青梅你帮我煮酒,多……” 
“好”字和那个二货的头一起被怒而起身的弗雷按在了桌子上。 

上次他这么做的时候是数年之前,两人升入高三的那年冬天。 
赵公明大张旗鼓地宣布他看上了低一届的一个小学妹,让大家帮他写藏头诗送过去,写一首给十块钱。 
班里人还真集体抽风地动起笔来,兴许是身在理科班,非常理解兄弟们对妹纸的渴望。 
“哎,你怎么不写?”挑起事端的家伙一屁股挤上他的座位,差点把他推下去。“作业什么晚自习再说啦,全优生。” 
然后,弗雷抬起手——是,就是这个时候——按下去了。 
后来全班大概征集到了二十几首情诗,但是事情的最终结果是:那个叫东方爱的妹纸从此看见银色头发就绕道走,连带弄得隔壁班的该隐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。 

“此去……经年呢……” 
看着离自己有了些距离的那本书,没正经的家伙一本正经地念出书名让弗雷愣了愣。 
“你是要告诉我这里写的是好是坏都要加上个‘很久以前’,不复当初了吗……” 
“天然呆二货就给我好好卖萌不要装文艺。” 
维持着趴在桌上的姿势,赵公明扯出一个笑容。 
“那快点上菜啊,饿死了饿死了~” 
为什么好像瞬间看到一个圆鼓鼓球在桌面上滚来滚去…… 

大学的时候弗雷去了帝都荆北,赵公明选了离家近的赭江。 
再看到彼此时都只能对着照片遥想。 
弗雷看着那家伙一身黑西装都压不住身上欠抽的气息,说是被老爹勒令改变形象,下基层体验生活,在哪个分公司当普通职工去了。 
赵公明则看到那个人一如既往谦和地笑着,面前是各大知名媒体的长枪短炮,名字前面冠着“当红青年作家”。 
完全没有交集的人生。就像当初那两户迥然不同的人家。 
但隐约还是有什么维系着的吧。 
不然他们现在怎么会面对面坐在这里,曾经的樱花树旁。 
看见的,看不见了;逝去的,未必永远消失。




2013-07-05 首发百度浪漫传说吧,周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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